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更全面更好的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基础知识扎实、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初试成绩符合学校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外语能力、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
三、复试管理机构
1.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谭援强 副组长:罗菊兰、彭锐涛
成员:马秋成、龚曙光、尹付成、洪 波、李 智、
朱石沙、周友行、林启权、彭德其、刘 梅、郭进伟。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负责单位/负责人 |
3.31上午 8:00-12:00 | 考生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学校俱乐部 | 刘梅、郭进伟 |
3.31中午 13:00-13:30 | 英语听力 | 学校逸夫楼 | 校研招办 |
3.31下午 14:00-16:00 | 专业笔试 | 第一教学楼 | 刘梅、郭进伟 |
4.1 | 8:00-15:00 | 专业 面试 | 机械工程 | 机械楼 | 学院研究生各专业 复试小组 |
材料工程 | 机械楼 |
动力工程 | 机械楼 |
9:00-12:00 | 英语口语考试 | 机械楼 |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
3.31-4.2 | 体检 | 学校医院 | 校医院 |
注:①考生在专业面试后参加英语口语考试,面试与英语口语考试交叉进行。
②专业笔试、面试及英语口语考试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并携带下列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④所有非应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个人学历证明,如无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学信网的个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档案单位一般应与报名时填报的工作或学习单位一致且须加盖公章);
⑥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⑦复试费缴纳证明。
具体内容参考学校“2014年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听力、过关性英语笔试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和面试。
① 听力及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
② 专业笔试:
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
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③ 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七、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及所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 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② 初试总成绩÷5×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③ 最后总成绩C = A + B
八、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① 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复试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 综合素质面试中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 依据考生最后总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
⑤ 4月2日上午,学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
⑥ 4月2日上午10:00,各学位点组织考生选导师。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九、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调剂的考生和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3.联系人:郭进伟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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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6